1. |
主辦單位保留審查參加者資格之權利。 |
2. |
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,台灣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與本活動者或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 |
3. |
重複登錄者的資料以第一筆為有效資料,其它視為無效資料。 |
4. |
本公司將於活動結束後,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。若您所留下的為無效e-mail或您的信箱空間、伺服器發生問題,而導致活動單位收到退信通知2次,則視同放棄您的權利。 |
5. |
本公司將以公佈方式處理贈品寄送作業,若因參加者所填寫的地址等相關資料不完整,導致獎品無法寄送,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 |
6. |
獎品寄送地址僅限於設籍於台灣、金門、澎湖、馬祖地區。 |
7. |
得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,台灣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不負補發獎項之責任。 |
8. |
贈品規格外觀以實物為準,本公司保留更換等值或更高價值贈品的權利。 |
9. |
為提供主辦單位就行銷、市場分析或研究、或為提供客戶個人化服務或加值服務等用途或目的,同意本公司得於合理範圍內蒐集、處理、保存、傳遞及使用客戶所登錄的資料,以提供資訊或服務、或作成統計資料、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的調查或研究、或為任何合法的使用或提供其他服務。對於客戶所登錄或留存的個人資料,除下列情況或另有約定外,本公司同意在未獲得客戶同意前,不對外揭露客戶的姓名、地址、email及其他依法受保護的個人資料。例外情形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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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 |
基於中華民國法令的規定。 |
‧ |
受中華民國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的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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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或保障本網站的財產及相關權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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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緊急情況下為避免其他會員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的危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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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同意,如果其行為涉及違法或侵權疑慮時,主辦單位得將客戶所留存或產生之資料及記錄,提供予相關主管機關、司法機關或聲明其權利受侵害之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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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、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,且未有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若資料有不實、不完整及不正確或多次無法取得聯絡,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,若因此發生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,參加者應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 |
11. |
凡參加者提供本活動所需之個人資料給主辦單位,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於本活動執行業務範圍內合理蒐集/處理/利用該個人資料,亦同意主辦單位將於本活動結束後進行銷毀。主辦單位將依法保管參加者提供之個人資料。參加者得依據個資法第3條行使權利,請於上班時間(週一至週五早上9點至下午5點)洽客服專線 0800-006-600辦理,惟主辦單位將依法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 |
12. |
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 台灣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有隨時修正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,並不另行公告通知。 |
13. |
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。 |